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生態環境統計管理,規范排放源統計調查工作,生態環境部制定了國家生態環境標準《生態環境統計技術規范 排放源統計》。
該標準規定了排放源統計調查設計、數據采集、數據匯總和報送、質量控制、報告編制、數據公布 的一般原則及方法要求。
該標準實施之日起,《環境統計技術規范 污染源統計》(HJ 772—2015)廢止。
附件:HJ 772-2022 生態環境統計技術規范 排放源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