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為進一步強化重點排污單位排放監管,規范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行為,確保達標排放,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近日,遼寧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重點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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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是排污許可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的重要舉措。排污單位高質量開展自行監測,是自行監測發揮作用的基礎。只有對自行監測加強監管,確保監測數據的有效性,才能保證其能夠應用于各項管理活動。如何將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管起來”,使自行監測充分發揮其作用,是當前生態環境部亟待解決的問題。目前,我省轄區范圍內,涉水重點排污單位800余家,涉氣重點排污單位1400余家,除了原國控重點企業自行監測開展情況相對較好外,其他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并不理想。為進一步強化重點排污單位排放監管,規范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行為,確保達標排放,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近日,遼寧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重點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 《通知》要求排污單位規范制定監測方案,規范保存監測檔案,加快自動監測聯網,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規范自行監測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還要求各市生態環境部門規范監督管理,定期進行數據比對分析,規范執法。下一步省生態環境廳將強化調度考核,定期調度、不定期抽查各市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監督檢查情況,并對各市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打分、考核,定期通報,同時向社會公開。
相關背景
? ? 2013年,原環保部組織編制了《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大力推進企業開展自行監測。2014年以來,陸續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明確了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責任和要求。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和2018年原環保部印發的《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由企業“自證守法”,明確了自行監測要求是排污許可證重要的載明事項。盡管法律已經明確了排污單位開展自行監測的法律責任,但由于目前正處于排污許可制度改革實施期,與政府部門主導的監督性監測相比,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的基礎相對薄弱,社會各方的認識程度、開展的廣泛性、監測過程和數據的質量控制都處于較低水平。
遼寧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重點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遼環綜函〔2019〕93號)
各市生態環境局:
? ? 為強化重點排污單位排放監管,規范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行為,確保達標排放,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依據《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 ? 一、規范制定監測方案,加快自動監測聯網
各重點排污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及其批復、《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等標準規范及相關管理要求制定自行監測方案(已申領排污許可證的單位還要滿足許可證管理的相關要求),并向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各重點排污單位要加快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盡快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并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已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重點排污單位,其自行監測工作可依托自動監測設備進行,并以手工監測作為補充;尚未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重點排污單位,其自行監測工作應以手工監測方式進行,監測頻次按照《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及各行業技術指南確定。
? ? 二、規范保存監測檔案,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按照自行監測方案要求,對不具備監測能力的重點排污單位,其應當委托已在我廳進行備案登記的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或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開展自行監測工作,并與受委托機構共同對數據質量負責。各重點排污單位應建立和完善自行監測檔案,規范記錄并保存監測各環節的原始記錄、委托監測相關記錄、自動監測設備運維記錄等。各類原始記錄內容應完整、準確并有相關人員簽字,至少保存三年備查。排污單位通過自行監測發現污染物排放超標的,應當及時查找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制定整改方案,降低污染物排放濃度,確保達標排放,同時向屬地縣級以上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 ? 三、規范自行監測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 ? 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將自行監測方案錄入“遼寧省重點排污單位自行監測信息發布平臺”,在獲得監測數據次日將相關信息錄入,向社會公開。未按方案開展監測的,要錄入未監測原因。每年1月底前,重點排污單位應編制完成上年度自行監測情況報告,報送屬地縣級以上生態環境部門,并同步上傳至信息發布平臺。年度報告應包含監測方案的調整變化情況,全年生產天數、監測天數,各監測點、各監測指標全年監測次數、達標次數、超標情況,全年廢水、廢氣污染物排放量,固體廢棄物的類型、產生數量,處置方式、數量以及去向,按要求開展的周邊環境質量影響狀況監測結果。新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應在名錄公布后90日內完成自行監測方案的編制,并組織開展監測,錄入監測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
? ? 四、規范監督管理,定期進行數據比對分析
? ? 各市生態環境部門要對轄區重點排污單位加強監督管理,督促企業做好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每月對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方案的制定和執行情況進行抽查(年度抽查比例不得小于20%),對發現的問題,應要求有關排污單位限期整改并復查。各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定期對轄區重點排污單位的自行監測數據、監督性監測數據、驗收監測數據以及執法監測數據進行比對分析,綜合評判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狀況、在線監測設備運行情況以及自行監測工作開展情況。發現數據異常的,要及時查找原因,鎖定問題,并依法依規處理。對發現社會化監測機構、自動監測設備運維機構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應對有關機構進行延伸檢查,依法嚴肅處理并及時上報省廳。
? ? 五、強化調度考核,規范執法
? ? 各市生態環境部門要高度重視重點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于每季度第一周結束前,上報上季度本市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情況監督檢查報告,報告應明確指出檢查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措施。省廳將對各市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抽查,并對各市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打分、考核,定期通報,同時向社會公開。對拒不開展自行監測,不按要求公開監測信息,以及在自行監測和信息公開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或未按要求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各市生態環境部門要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第二十三條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發現自行監測結果超標但未將情況上報生態環境部門的排污單位,生態環境部門要督促其認真做好整改,將其污染物排放狀況依法向社會公開,并對其超標排放行為,依法予以處理處罰。存在涉嫌通過篡改、偽造自行監測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企圖逃避監管違法排放污染物的,要按照《環境保護法》有關要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承擔自行監測業務的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發現排污單位有超標排放行為的,應及時向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對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負有責任的,應當與違法排污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2019年9月2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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